近日來,台灣死刑存廢議題又再次成為焦點,因一名男子坦承犯下受刑人已於1997年處決之罪行。去年五月監察院調查發現,江國慶處決一案為誤判。當時監察院審查國防部該案,提出該判決中有七大疑點。
隨著此因誤判而受處決江案有新進展,國防部與馬英九總統對此道歉。三十名參與江國慶一案逮捕、審訊、處決的官員,現正接受行政與刑事調查,其中包括了兩任前國防部長。但與該案相關人士可能因法規限制,而免於受懲處。
雖然現正調查此誤判一案相關人士是對的,但有必要更進一步。問題並非僅侷限於本案或軍法體制。現正審理的蘇案突顯了透過刑求而自白的問題,現今仍存在於民法體系中。這些案件都強調了司法制度須要全面改革的事實。
所有透過刑求所取得的自白,有必要重啟調查。一旦發現被判有罪的人是清白的,除了洗刷他們的冤屈外,也要支付適當的賠償費用。提出錯誤起訴的官員應對此負責。許多這類案件多發生在八○、九○年代,這些刑事起訴可能不成立。應組成獨立運作的真相委員會,舉行這些案件的聽證會。該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可作為司法改革程序中使用。
另一個簡單的方式,可避免錯誤的處決。就是台灣應宣布立即暫停執行死刑,並採取必要步驟立法生效廢除死刑。但現在台灣沒有任何政見或領導者,提出廢除死刑、或表態暫停執行死刑。台灣自2005年十二月非正式暫停執行死刑,一直到去年四月當局處決四名男性。去年十二月司法部表示,台灣今年將處決更多受刑人。
可惜自國民黨於2008年重新執政以來,民主進步黨對死刑議題保持緘默。但我認為如果馬總統勇於表達廢除死刑意願,民進黨應該會對此支持。馬總統最大的問題是如何處理黨內的歧見。
最近謝長廷接受台北時報訪問時,提到對死刑的看法。他表示:「我們也反對刑法中的死刑,但這不表示我們不認同刑法。」此指的「我們」對象不清。但如果說這反映了民進黨內資深黨員或是中常委看法,那麼他們是時候站出來反對死刑了。台灣不能允許再有這樣錯誤處決的事件發生。一定要即刻廢除死刑!
*事實上,坦承犯案的許姓男子不代表他就是兇手。仍要進行全面的調查,找到確切的證據才能判許姓男子有罪。江國慶的清白眾所皆知,不是透過許嫌自白所證明的。
譯者:Mango Chu
原文:Why Taiwan must abolish the death penalty
Hi David, Mango’s translation is perfect, just a little mistake: it is 許, not 徐.
Thanks Portnoy. I have changed 徐 to 許 now.